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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改: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来源:英达尔 发布人:gdyde126 2013/2/21 阅读:1236次
 
    近日,广东省再次出台了《广东“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披露今后3年广东医改的新措施,其中包括2013年广东将成立省医药管理局,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行业管理职责和举办职责适度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另外还将逐步出台省医疗保险诊疗常规,
另外,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事项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确定。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遏制医院乱开大处方、大检查等等。
    此外,广东还将放宽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创办医疗机构,鼓励港澳资本创办门诊部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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