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卫计委、CFDA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在药店发展层面上,六部委提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同时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