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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码必扫
来源:英达尔 发布人:gdyde126 2015/1/30 阅读:1157次
 

      1月4日,CFDA以1号文的方式,发布《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在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而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也需要在这个时限前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

      点评:CFDA通过监管码将更有力地实施药品召回制度,掌握闲置文号。制药企业能够掌握自身的产品流向,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为制定生产、销售策略提供数据支撑。另外,流通渠道的逐渐透明、药企对市场的掌控能力增强,对代理商的依赖减弱,将会催生更专业化的分工。目前零售企业入网数量较少,零售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压力。终端入网后,作为中间环节的流通批发企业也会增加一些扫码和数据对接的工作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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