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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等级分4级,失信企业将无地可遁
来源:英达尔 发布人:xxzxwa 2016/1/9 阅读:1174次
 
     近日,CFDA出台《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编制信用信息消息目录,结合食品药品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收集、管理与公开,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方面,《意见》明确,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4级。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的同时,将名单提供给负责实施联合惩戒的部分,实现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此外,还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失信行为、受到的惩处情况以及诚信守法经营、获得表彰奖励等信息。
    点评:早在2004年,SFDA就出台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这一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的目的是想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建立药品领域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今年11月,CFDA出台《意见》,细化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以便于具体实施,分级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失信企业加强信息公示也将使失信企业无地可遁,有利于促进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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