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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来源:英达尔 发布人:gdyde123 2010/4/1 阅读:1677次
 
    日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理顺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
    同时,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省级政府的工作机构,由同级卫生部门管理。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在调整有关职能的基础上,保持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新的一年,我司将积极贯彻国家政策法规,继续努力配合上级部门监管,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规范经营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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