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等六份相关文件。
据了解,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配备和使用的药物,50%以上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内。同时,基本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011年2月1日前,初步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步入正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内的药物,且国家基本目录的药物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对非基本药物,采取半年过渡期的管理方式,只出不进以消化库存。
第一阶段,到2011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二阶段,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广州市将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 |